3年前,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首单在上海签署。近日,随着六部委联合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政”,并公布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预示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全面铺开。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闸以来,人民币跨境流通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国际上的接受程度持续提升。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804亿元,同比增长61%;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达到470亿元,而去年全年也仅907亿元。以率先开展试点业务的上海为例,2011年,上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
在刚刚结束的“2012陆家嘴论坛”上,央行官员表示,今年1到5月,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0%到80%;人民币的支付使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现在在海关的进出口数据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已经占到了7%,在服务贸易的跨境收付中,人民币进行支付结算的大概占15%左右,这些数据都可以看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三年以来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he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