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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发布时间:2013-06-05 11:09:42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李仁平

  中国吸引外资政策和目标正在逐渐调整。

  在4日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吸收外资的主要目的不再是为了解决发展资金的缺口,而是转变为在保持外资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为了优化外资投资环境,下一步商务部将在市场准入以及审批改革等方面发力,推动投资便利化。至于引资目标,未来将重点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商务部回应外企盈利下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外商在华盈利能力开始下降反映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资企业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30年中,充分分享了发展带来的红利;二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蔓延、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中国经济总体增长速度也在放缓,外商盈利能力下降反映的是经济大环境的变化;三是中国市场的竞争环境正在逐步规范,国内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断提升。

  不过,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投资环境仍受国际投资者认可。姚坚说,中国欧盟商会日前发布的《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2013》报告显示,欧洲企业继续服务于中国市场的意愿坚定,其中86%的企业计划进一步增加投资;美国的相关调查中,68%的企业将中国作为投资首选地前三位,这些调查很能说明问题。

  逆势之下,2012年中国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117.2亿美元,连续3年超过1000亿美元,比2007年高出49.4%;截至2013年4月底,中国累计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3万亿美元。中国吸收外资在全球的排名居第二位,已连续21年保持发展中国家首位。

  姚坚说,应该看到的是,虽然2012年当年吸收外资小幅下降,但相对全球下降18%、亚洲下降9.5%,我国吸收外资规模比较平稳,并逐渐有所回升,今年2、3、4连续3个月单月吸收外资保持小幅增长,1-4月同比增长了1.21%。这些成果主要得益于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市场准入逐步放开等政策的实施。

  未来中国市场能否继续保持吸引力?在姚坚看来,关键是看未来能否在几个方面取得进展:一是市场准入能不能改善;二是法律法规是不是进一步健全;三是人力资源是否能有足够的供应;四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能否提高政府效率;五是知识产权以及电子信息的安全能否得到保护。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邵祥林表示,经营成本上升、国民待遇、知识产权保护、各种税费负担繁重、子女就学、政策的公开与透明等,是目前外资生产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外企贡献过半进出口额

  "外资的经济社会贡献日益突出。"姚坚透露,根据2012年联合年检显示,占中国企业总数不到3%的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工业产值22万亿元,缴纳税收19638亿元,实现进出口额18602亿美元,吸纳直接就业人口4500万,分别占全国相应总量的26.1%、20.5%、51.1%和14%。

  其中,2012年,服务业吸收外资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48.2%,连续第二年超过制造业。高端产业吸收外资明显增加,2012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17.15%和31.82%。

  然而,眼下吸收外资的整体环境已今时不同往日。商务部外资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黄峰说,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国际看,全球投资资源的竞争愈加激烈,除发展中国家以外,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发达经济体也出台了诸多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引资优惠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发展催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逐步深化,孕育着新一轮生产模式的大变革,有可能引发产业重新布局。

  "从国内看,我国吸收外资的总体环境和优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吸收外资的主要目的不再是为了解决发展资金的缺口,而是转变为在保持外资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中国的引资优势逐渐从传统的低成本、高税收优惠向新的综合优势转化,包括规模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完善的产业配套、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法律制度等等。"

  将进一步下放审批权

  对于下一步如何优化外资投资环境,黄峰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推进外商投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未来将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商务部正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宏观层面,特别是完善法规、政策制订、督促指导上面来,减少对微观具体事物的管理,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其实,近年来,为推动投资便利化,商务部在缩小外资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等方面做了不少新的尝试。目前,鼓励类和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均由各地政府部门审批,不需再报中央政府部门审批,商务部审批数量由2005年3000多件减少到了2012年的100余件,审批量减少95%。

  对于中国下一步引资的目标,黄峰透露,下一步将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制定和修改相关外商投资中心和设立总部的相关规定,鼓励跨国公司在中西部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以改变跨国总司地区总部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的现状。

  姚坚表示,当前,功能性机构在中国发展态势良好。截至目前,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50家;外资研发中心超过1800家,研发内容向基础性、先导性领域延伸。

(责任编辑:Luc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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