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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部分重要港口费用减免优惠措施汇总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6:37 信息来源: 作者:

日前,招商港口、深圳盐田国际、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天津港集团、厦门港、宁波舟山港、辽港集团、山东省港口集团相继发布相关费用的减免优惠措施,与广大货主、船公司共克时艰,持续确保口岸进出口物流通道有序通畅。


招商港口


招商港口进一步减免疫情期间集装箱库场使用费


尊敬的客户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以及支持复工复产的重要部署,与广大客户共同保障供应链物流链的顺畅运转,招商港口在2月3日已发布的《关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推出优惠措施,特通知如下: 


1、对载有疫情防控物资的船舶、车辆和货物等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靠离泊、优先作业、优先集疏运。   


2、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普通重箱,在原来免费堆存期已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免费堆存期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时间以各成员企业所在的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时间为准)。 


3、对客户于2020年2月29日零时起提在港非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普通重箱(危险品重箱、超限箱、特种箱除外),在原来免收1月24日至2月9日的库场使用费的基础上,对其在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50%的优惠。


4、对客户于2020年2月29日零时起提在港非疫情防控物资的内外贸进港冷藏重箱,对其在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50%的优惠。 


5、若各成员企业所在地的港口集团已发书面通知,各成员企业可按照当地港口集团的通知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振奋人心、凝聚力量。招商港口号召各相关单位与广大客户朋友及全国人民一道,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汇聚成中国社会进一步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为防疫情保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本通知所涉及的招商港口成员企业包括:


华南营运中心,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广东颐德港口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厦门湾港务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港


盐田国际关于防疫关键时期再次推出减免集装箱货物库场使用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疫情防控阻击战仍在紧张进行中,全国上下坚定抗疫的同时,正在有序复工复产。在此关键时期,我公司决定在2月3日已推出在港集装箱库场使用费减免优惠后,再次推出如下服务举措:


(1)进口疫情防控救援物资优先处理,并免除其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在港集装箱库场使用费;


(2)客户于3月10日或以前提取在港的进口普通集装箱货物(不包括危险品箱/冷藏箱),由2020年2月29日至3月10日期间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豁免优惠。


盐田国际具备充足的冷藏箱堆存处理能力,操作顺畅,可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我们的铁路与驳船多式联运服务覆盖面广,能够为集疏运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如需协助,我们的商务人员乐意为大家提供建议。


同时,我们也恳请广大客户尽可能及早提取在场集装箱,我们愿意与您共同商讨可行物流方案,为外贸运输的全面复苏做好准备。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让我们协力齐心共度难关!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

2020年2月28日


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精神与客户共克时艰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朋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广州市一系列疫情防控以及支持复工复产的重要部署,助力广大货主、航运、物流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保障供应链物流链畅通运转,我司决定,在疫情期间已推出《关于春节期间延长进出口集装箱货物堆存期的通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延长集装箱货物免费堆存期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服务措施,现向广大客户告知如下:


1、进一步延长集装箱普通货物免费堆存期。对于2月27日至3月31日期间集港的普通标准重箱,广州港南沙港区在已有的免堆期基础上额外给予10天免堆期。


2、集装箱空箱免费堆存。自2月27日起至4月30日止,广州港南沙港区免除集装箱空箱堆存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空箱包干除外)。


3、冷藏集装箱制冷及堆存按7折计收。南沙港区冷藏箱位比较充裕,欢迎广大客户从南沙港区进出,对于2月27日至3月31日期间集港的冷藏箱,广州港南沙港区对制冷、堆存产生的费用按协议价7折计收。


具体操作,按码头公司公告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


联系人:林海蓉 


联络电话:83050921 13925087970 


联络邮箱:linhr@gzport.com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

2020年2月27日


上海港


上港集团关于进一步实施港口费用减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稳商、安商工作,实现促增量,稳存量。上港集团进一步实施港口费用减免,具体如下:


1、继续执行上港集团2月1日发布的《上港集团关于免除进港重箱(内外贸集装箱)库场使用费的公告》。


2、进一步降低库场使用费。对客户于2020年3月1日零时起申请提进港重箱(内外贸集装箱)计划的,自2020年1月24日起卸至码头公司的,给予库场使用费(不含制冷费)优惠20%。


3、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外贸进口冷冻箱。即日起客户申请提外贸进口冷冻重箱计划时,对自2020年2月15日起卸至码头公司,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给予库场使用费(不含制冷费) 优惠30%。


4、下调部分理货服务费。集团下属理货公司自2020年3月1日起下调国际中转箱理货服务费5元/箱。


多重优惠同时符合时,择优执行,不作叠加。


上述优惠措施实施至疫情结束,具体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


上港集团感谢客户对上海港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并愿与广大客户守望相助,共克时艰。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上港集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冷冻箱提箱工作的公告


今年以来上海港进口冷冻箱大幅增长,受当前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了提箱速度迟缓,在港滞留时间较长,大量冷冻箱堆积港口的现象。


上港集团在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积极采取多方面措施,统筹内外各方资源,新增30%冷冻箱位堆存能力,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帮助客户疏运。目前,上海港已为后续到港船舶冷冻箱有序卸港,形成了适量堆存空间。


上海港呼吁广大进口商客户尽快提离在港冷冻箱,并协调发货方加强发货的计划性;各船公司应积极推动货主加快提货,并提高后续到港船舶的冷冻箱积载计划性,合理安排船期,便于上海港接卸。


上港集团将继续加快协调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进一步提升港口冷冻箱堆存能力。同时,为鼓励客户加速提离,现对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外贸进口冷冻箱,在疫情期间下调库场使用费。即日起客户申请提外贸进口冷冻重箱计划时,对自2月15日起卸至码头公司,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给予库场使用费(不含制冷费) 优惠30%。相关费用直接在客户申请计划时减免。


上港集团对前期各方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将继续与广大货主、船公司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持续确保上海口岸进出口物流通道有序通畅。


上港集团生产业务部

2020年2月27日


天津港


天津港集团关于进一步免除集装箱堆存费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天津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为支持、带动港口上下游产业链复工复产,缓解广大客户面临的成本压力,更好服务于广大客户和经济社会发展,天津港集团决定进一步推出服务举措:


自2020年2月26日0时至3月6日24时期间,免除内、外贸集装箱(空箱、重箱)在所属集装箱作业码头产生的堆存费。如有涉及疫情防控救援物资,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绿色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天下港口,津通世界。天津港集团愿与广大客户众志成城、携手共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86 22-25705344


+86 13502140568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厦门港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精神,支持港航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减免部分港口收费。对厦门港集装箱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全免。(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市财政局)


二、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对在厦门港引航的所有船舶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厦府〔2019〕131号)的基础上再打五折收费,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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