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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逐步缩减光伏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12-07-16 10:23:04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刘巍巍 康淼 王艳明 刘军 丁文杰

  美国商务部3月下旬做出对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2.9%-4.73%不等的补贴幅度,并追溯90天征税。

  5月份,美国商务部再次宣布新一轮对光伏电池及组件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至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并将征税措施向前追溯90天。这一次的惩罚性关税将会叠加在3月份宣布的反补贴税之上。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将在今年10月宣布。

  坏消息不止这些。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正荣说,欧盟和印度也可能跟随美国的脚步,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做出类似的“双反”调查,课征惩罚性关税。这将让光伏企业的处境雪上加霜。

  “我国近六成光伏产品销往欧盟市场,一旦欧盟‘双反’,我国光伏制造商将遭受摧毁性打击。”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太阳能研究所所长徐征说。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说,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是典型的“三头在外”产业:一是光伏电池的生产设备主要从国外进口;二是多晶体硅材料主要从国外进口;三是生产的光伏电池产品主要出口国外。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部分企业已基本掌握了多晶硅材料的生产工艺,多晶硅产量已满足了我国50%光伏电池生产需要,光伏电池生产设备的国产化能力也迅速提高,“三头在外”的状况有所改变,但光伏电池产品市场在外的状况尚未改变,许多关键装备和主要原辅材料的对外依赖度仍然很高,这一产业还是过度依赖国外。

  史立山认为,今后相当长时间,我国光伏产业主要依赖国际光伏市场的状况将难以持续。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发达国家除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外,还试图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减排规则、技术标准、劳工标准、社会责任等来强化产业控制主导权,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

(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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