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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8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2-07-19 13:34:08 信息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作者:黄培红

  本报南昌讯 记者黄培红报道:18日,记者从我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8月1日起,我省近3000家有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和申报出口退税时无需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据了解,此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时所需单证和办理流程均大幅简化。

  同时,调整了出口报关流程,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也简化了出口退税凭证。自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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