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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防不合格汽车出口

发布时间:2012-07-18 14:24:37 信息来源:亚心网 作者:谢霞

  亚心网讯(记者谢霞报道)针对新疆口岸出口汽车5月至6月期间,集中出现5批次、25辆不合格的情况,近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不合格汽车出具了“检验检疫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其出口。这是记者7月4日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得的消息。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苟科选科长分析认为,近期部分出口汽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出口汽车应国外客户要求加装了附件,导致整车质量、外廓尺寸等参数与原出厂合格证不符,存在安全性能隐患。为此,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已经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新疆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建立了“不合格品”互通机制,并要求该站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检测,数据应翔实准确,以促进新疆出口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最近,一些不符合国内标准的改装汽车增多,使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不少。”新疆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徐洪江说,对于仅仅因外观尺寸变化一类的汽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整改后可以出口;而对于在质量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不允许出口。

  据统计,今年1至5月,新疆口岸出口汽车数量增长54.96%,出口额增长60.6%。今年上半年共出口汽车1527批次,共计5354辆,这些汽车主要出口到中亚国家及俄罗斯,其中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量最大,占到新疆口岸出口汽车总数的一半。主要原因是哈萨克斯坦在中亚各国中的经济实力最强,并且哈国当前正在实施城镇化,对汽车的需求量较大。

  “对于出口汽车的检验,我们通常是按照进口国的汽车标准执行,如果进口国没有提出相应标准,我们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也没有约定,我们则按照国内汽车标准执行。”苟科选说。为此他建议,国内汽车出口商在与国外客户签订汽车出口合同时,要尽量详细地在合同中约定出口产品的标准,以避免国外客户提出超出标准的要求,影响汽车正常出口,造成贸易纠纷。

(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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