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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猫狗11月起限带1只

发布时间:2012-09-17 11:20:15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徐晔 袁佳杰

  想从国外或境外带宠物回来的市民要注意了,从11月1日起,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狗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作为省内首个直航台湾的港口,从台州大麦屿港往返祖国大陆和台湾的游客日益增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行市民遵守新规。

  台州大麦屿港是继厦门港后大陆第二个、浙江省首个实现两岸海上客运常态化直航的港口。此航线一经开通,便引起了江、浙、沪等地区游客的广泛关注,成为赴台旅游的一条重要通道,同时也是部分台胞往返祖国大陆和台湾两地的重要出行线路。记者昨日从台州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获悉,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总则、检疫审批、申报与现场检疫、检疫处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变动,对需申报及禁止携带物品名单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补充,并且加入了对入境中转人员携带物检疫内容。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行市民,注意了解并遵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避免在出入境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按照新《办法》规定,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30天(截留期限计入在内)。携带宠物属于工作犬,携带人提供相应证明,可免予隔离检疫。

  新《办法》还规定,携带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或者《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

(责任编辑:wmy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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