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贸易投资网

您的位置:中国贸易投资网 >> 投资政策 >> 正文

发改委联合多部委发文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

发布时间:2012-07-10 17:01:21 信息来源:发改委网站 作者:

  发改外资[2012]1905号

  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外事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人民银行分行、各地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外汇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下一页:附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heyan)

上一篇:险资“13条”放宽不动产...  下一篇:全球FDI政策大调整:限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