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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9号令】中企加快走出去步伐更应注重风险

发布时间:2014-04-14 10:16:21 信息来源:晨哨网 作者:

  4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以下简称《核准备案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进入了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2013年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已超千亿美元,境外投资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趋势,对境外投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之下,有必要对21号令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做好境外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提高便利化水平。

  上海财大商舒:企业更希望看到对敏感行业做出更为规范的定义

  境外投资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海归学者商舒博士在接受晨哨网专访时告诉记者:”《核准备案办法》的突出性变化是核准制到备案制的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以往我国实行备案制的过程中,企业走出去涉及到的审批部门多,时间长,往往错过海外竞标良机,而核准制到备案制的改革进一步消除了中资出海的一个重大体制瓶颈,令企业所做的投资更能以市场需求和股东需要为基准,也同时需要企业更高的市场鉴别力和法律约束意识。

  然而,《核准备案办法》中对大型以及资源开发项目等境外投资仍有诸多限制,而这类投资在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中占有重大比例,因此《核准备案办法》施行之后能否像大家所期待的一样大力促进企业“走出去”,还需要一段时期的观察。“

  当谈及商务部也在抓紧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时,商舒表示:”商务部的审查范围主要是投资实体,而商务部的核准也基本以发改委的核准为依据。实践中很少见到取得发改委却不能取得商务部核准的先例。

  因此,在《核准备案办法》修改后,不难预测商务部也会尽快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适应《核准备案办法》变化,因此在今后商务部的核准体系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敏感行业上,而对敏感行业做出更为规范的定义以及规范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权限,而不是粗放型的修改办法的核准框架,可能是企业更希望看到的新变化。“

  中伦律所龚乐凡:企业自身更应对风险要有充分认识
 

  "核准改为备案对于中资企业赴海外投资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曾经有中国企业在海外竞标时,因为审批等原因使资金不到为,从而影响最后竞标的案例出现。现在备案制的出台能使得企业充分有效的与境外企业竞争。但目前这一点现在还仅仅限于发改委层面,而尚未波及商务部和商务委的核准程序。对此,自贸区的政策其实在这一点上已经有所突破。"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乐凡在接受晨哨网记者提问时指出,“已有越来越多中国的客户联系我们赴境外投资的法律架构,风险控制和税务筹划的问题,我们认为中国投资的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政府也在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制度上的宽松是一个趋势。”

  在谈到中国企业如何在《核准备案办法》推出以后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时,龚乐凡指出:“投资风险的控制不应主要通过政府的审批或核准,而是要鼓励企业通过财务,法律等手段更好地把控风险。而企业自身对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要低估国内外经商环境的区别。建议企业寻找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帮助其进行风险控制。“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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