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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困局与破解之策

发布时间:2015-02-12 16:17:28 信息来源:梁启东博客 作者:梁启东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困局与破解之策

  —中国高铁“墨西哥事件”的启示

  不久前,中铁建37.5亿美元的高铁中标资格被墨西哥总统培尼亚宣布取消。(此后又宣布重新招标,后又延期,近日又宣布无限期延期。)我国高铁整体实力已得到世界认可,中国领导人的“高铁外交”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产生良好的反响。墨西哥高铁项目被誉为“中国高铁走向海外的第一笔生意”,其突然的变故在国内外引发了轩然大波。惊叹之余,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在国内市场受到的保护较多,因此大量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会发现和国内的环境大不相同,这种环境的差异带来极大的挑战。在“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走出去”后的融合问题不容忽视,东道国出于保护其核心利益、核心技术、竞争力都会加以阻挠,可能影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效率,要成功“走出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些需要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

  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五大困局

  1.政治壁垒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路上首先遇到的是非经济因素的巨大干扰和阻挠。目前绝大多数发达经济体都有各种各样的市场管制,甚至比在国内的监管更加详细,但中国企业对此准备不足。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各种“不公平”审查,随意否决我国的对外直投项目,如中坤集团在冰岛的买地申请遭冰岛内政部部长否决。在美国更是反复遭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不公平的审查,背后是各种利益集团和政治力量利用CFIUS审查来阻碍更多中国企业赴美直接投资。如1990年第一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CATIC)收购Mamc制造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收购优尼科UNOCAL;华为、贝恩资本收购3Com;鞍山钢铁在密西西比州合资新建钢板厂项目以及三一重工关联公司Ralls在俄勒冈州兴建风力发电厂,这些项目无一不以“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有军事背景”等借口被CFIUS否决。使我国企业蒙受不公平、且数额巨大的损失。CFIUS的审查程序多年来一直以缺乏透明度、具有随意性及缺乏有效监督而被诟病。

  2.标准壁垒

  在海外高端市场竞争中,采用哪国标准,不仅是该国行业技术先进性的体现,也是该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获取话语权及利润点的重要途径。而现实情况是,当前国际市场的标准一般都采用欧美的标准,由西方监理公司负责监理,中国企业常处于受人牵制的被动局面,技术效应和经济效益难以“名利双收”。“走出去”中国企业只能被动适应既有的国际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缺乏话语权,从而大大增加了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为实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发达国家正在制订更多的标准,如环保标准、技术标准等,在非关税壁垒中占了60%以上。

  3.融资模式

  我国的成套设备、工程建设具备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但金融体制远远落后于需要,使得我国企业的设备和技术的优势无法施展,金融体制差异直接影响走出去,并造成一大批失败的案例。融资难、融资贵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问题最为突出。融资方面,当地的银行有当地的标准,就跟中国的贷款有中国的标准一样,它的这些标准涉及到法律、专利、环保、劳务用工,这些方面是中国企业在过去没有遇到过的。此前我国企业尤其是国企的融资,基本上依托主权担保或资产抵押,收回资本金问题不大,虽然安全却也使得不少投资变得有些随意和不计成本,再加上诸多预期外的因素,诸如严苛的劳工、环保政策,因此学费没少交。本次墨西哥招标的高铁,在融资模式上,两国则有着相当大的分歧。如若中企中标,其中85%的融资将来自中国进出口银行,依照惯例,中方银行需墨政府提供主权担保或资产(主要是资源类资产)抵押,但这与墨宪法严重冲突;墨方可能主张以高铁项目的预期收入为基础,进行融资安排,而这又与中国的融资制度相冲突。而这一问题并非是墨西哥独有,以预期收入作为贷款抵押,是目前国际通行的融资模式。

  4.知识产权

  国际竞争优势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在传统的壁垒措施不断限制的情况下,国家对市场的保护更多地不久前转向新的壁垒方式,以知识产权特别是利用专利保护形成的壁垒已成为各国的重要壁垒手段。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走出去”最大的风险。而知识产权讲求平衡,最关键的还是在于知识产权的实力,这将十分考验公司法务人员的知识储备。在知识产权方面最大的冲击来自欧美市场,因为欧美已运营此领域已多年,市场更为规范,国企业要尽快熟悉国际规则。

  5.绿色壁垒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实施苛刻的标准,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与市场的目的,它是非传统性质的壁垒。绿色壁垒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推行国内PPM标准及其他标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绿色消费)、强制性绿色标志、强制要求ISO14000认证、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以及要求回收利用、政府采购、押金制度等。这些绿色壁垒规定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变化,形式多样,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难以适应,从而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也无形地削弱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破解“走出去”困局的对策

  1.明确投资目标

  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首先应立足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制定“走出去”的阶段性目标和规划,不能单纯为走出去而走出去。跨国经营需要一个立体的战略规划,包括区位与产业选择战略、市场竞争战略、企业品牌战略、国际化人才战略等。并充分分析自身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产能、海外市场容量、后续资金支持等硬件条件,避免出现“前期没想到,后期办不到”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文化、宗教、信仰、政策、制度、法律等软件条件,充分评估国际政治风险,避免因文化冲突和制度冲突而影响海外投资企业运行。促使我国企业的“走出去”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节奏、成体系,减少“走出去”的盲目性。从发达国家经验和我国产业实际情况看,在传统行业中的纺织、鞋帽、汽车、机械行业,以及在新兴产业中的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电池等具备向海外大规模转移产能的实力。

  2.了解当地法规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前要充分调研不同国别的法律体系及各国技术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市场潜在风险进行充分预警。在走出去前要进行形势分析,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了解要去国家或地方的政策,特别是贸易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政治性障碍使行动遭受挫折。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服务和指导的力度,为中国企业创造“走出去”的条件。政府应在对外投资保护、政策引导、税收、融资、保障制度、信息和咨询服务等方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服务,在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中及时提供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市场、文化、宗教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协调国际关系。引导企业选取政局稳定、投资合作环境好、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双边有一定经贸合作基础的国家和地区。在法律方面,因为中国的很多企业对国外的法律,比如很多地方大家都用英国法,英国判例法非常困难,需要有专业的律师。政府应加快在对外投资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3.优化投资结构

  一是重点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近年来,中国涌现出华为、奇瑞、吉利、海尔、腾讯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政府应顺应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增速的势头,从外交、金融及政策上向民营企业倾斜,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军海外市场,进一步促进海外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合作。我国的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应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实现与外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紧密合作。获取更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营销体系。三是重点扶持企业对欧洲进行投资合作。2009年以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断发酵,波及欧洲多个国家,欧洲许多国家企业资金链紧张,资产价格下跌至低位,对国外投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垄断审查放宽,我国应鼓励企业加大对欧洲的机械、汽车、造船、新能源材料、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4.培养高端人才

  人才匮乏是提高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绩效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中国企业“走出去”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是支撑企业国际化业务发展的核心支柱。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注意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注重培养国际化管理队伍,储备人力资源,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招聘等多种形式,培养通晓国际惯例及熟悉国外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不断地进行能力建设。为企业更好的发展,要更好的利用本地化的人才,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5.形成抱团合作

  走出去要加强中国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对外投资协同效应。中国民营企业还没有发展强大到能够在海外单打独斗的地步。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要携手合作、优势互补,在国际市场上打品牌。回顾一下日本和韩国近30年经济外向型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到,日本、韩国在国内竞争非常激烈,但他们在海外市场就携手合作。不像中国企业之间各自为战,互相杀价,不得不接受更加苛刻的条件和要价,利润变得如同鸡肋。故中国企业要走出去一定要有合作的意识。面对国际市场,各类企业只有加强合作,尤其是企业家之间的精诚合作,寻求利益共同点,相互协调,相互依托,优势互补,才能产生最大的对外投资效益。

  6.致力资本输出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往往“树大招风”,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国际贸易环境。我国近年来屡次受到欧盟及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滋扰,贸易摩擦不断。今天钢管、输油管道出问题了,明天陶瓷、不锈钢又出问题了,后天还有光伏产品、多晶硅被诉倾销了。仅就辽宁一地,近年就有丹东、大连的草莓,沈阳的家具、皮鞋,辽南的对虾发生反倾销的问题。如果我国不仅仅是贸易大国,也是投资强国,则能大力改善这一情形,跨越贸易壁垒。通过在外国当地投资、生产、雇佣员工、创造税收以及促进当地经济,从而达到以对外投资来避免大规模贸易摩擦之目的,而事实上,我国正从“商品出口”转向“资本出口”,对外投资有望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7.完善金融服务

  政府和国内金融机构都应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便利条件。扩大境外跨国企业的外币资金池,允许中国跨国经营企业向其境外的企业、项目提供贷款和融资的便利。消除境外投资所有制的限制在境外投资审核的范围中,资金的扶持和国家资源的获得应该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破除政策上对境外体制的规模的偏好,要给予新兴产业、成长性企业和传统企业,阶段的跨越性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同等的扶持力度,加速其发展壮大。跨国金融企业以国内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担保应被允许。

  来源:梁启东博客

  作者:梁启东,辽宁社科院副院长;王新研究员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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