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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服务贸易需“三步走”

发布时间:2012-07-09 15:47:55 信息来源:商报网-国际商报 作者:王晓

  国际商报报道 “‘服务立国’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司长吕继坚在访谈中如此表示。

  资料显示,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服务贸易居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等国的服务进出口额约占各自国家进出口总额的20%左右。对此,吕继坚表示,这充分显示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他指出,发达国家常采取积极的措施,如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政策促进本国服务贸易发展,我国应该借鉴这种发展经验,为我所用,助力我国服务贸易更好发展。

  具体而言,吕继坚表示,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首先,要高度重视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及交易平台的建设,而今年举办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就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载体。

  吕继坚指出,京交会的成果显著,累计到会观众超过10万人次,发布权威行业报告10项,签订项目458个,成交额601.1亿美元,其中国际服务贸易交易额112亿美元。

  京交会期间还重点展示了信息通信等领域的技术和成果、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服务贸易企业的崭新风貌,引发了国内外服务业界参与京交会的热情。

  其次,则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出台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据吕继坚介绍,今年初,商务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建立协调领导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手段,着力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30个重点发展的服务贸易领域:巩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领域,培育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领域,支持引领服务贸易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创新性强、辐射带动作用较大的重点领域。

  吕继坚表示,商务部方面正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一但时机成熟就会下发相关文件,有关服务贸易企业可以多加关注。

  再次,即后期,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服务贸易税收、服务贸易便利化等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吕继坚称,商务部会考虑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部省(市、区)协调机制和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

(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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