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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开放政策体系 加快对外投资法治化进程

发布时间:2013-08-02 17:16:39 信息来源:宏观经济 作者:李道佳 张欢 雷冰

  ――签订更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完善投资安全权益保护体系及危机处理机制

  我国初步建立了应对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但应对对外投资争端的机制却很缺乏。应该在强化安全信息收集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的经济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应根据境外投资方式创新,以及国际环境障碍演变的新形势,尽快签订更多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专家分析,未来几年,制定国际投资规则的重点可能会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向优惠贸易和投资协定转移。我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这类活动和谈判,制定未来国际投资规则和标准,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强化投资权益保护。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超过150个。这项工作还应该加快,特别是要针对重点国家和发达国家。

  此外,在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方面,政府与企业应共同协力,与时俱进。在企业境外投资遭遇危机时,可综合调动国内、国外;中央、地方;政府、企业、国际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积极迅速地帮助企业进行危机公关和处理。

  ――增强金融支持 跨国金融机构培育要跟上“走出去”步伐

  中国金融全球存在、全球服务、全球市场的过程,应该与实体经济“走出去”相匹配。我国应该有一批服务全球贸易和投资的金融跨国公司,有一个覆盖全球、强大透明、专业监管、执法灵活的金融体系。要让市场资金更多参与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目前,我国民营资本数量已经较大,可以向更多的民营资本、民营企业开放金融,可以尝试组织信托基金、信用基金形式,让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境外投资的金融创新服务力度远远不能满足实业企业的需求,亟须把金融服务列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部分,专题研究推进。

  ――支持文化“走出去” 可适当利用民营企业形式

  一个大国的产品要走出去,必须要有强大的文化产业作后盾,才能形成对产业和企业的有力地支撑,否则将不牢固。影视、体育等文化产业要加快走出去,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的力量,让世界更多了解中国。

  对于文化“走出去”,我国已经规划多年,目前一些优秀企业已经凭借自身领先的技术和服务,不仅赢得了市场,还赢得了东道国的支持和赞誉。据了解,以非洲广电事业为海外投资重点的四达时代(STAR TIMES),凭借自身系统集成、内容供应、网络运营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条,布局非洲市场,目前已在非洲9个国家拥有了250多万电视用户。在有效赢得市场的同时,更让中国的节目和中华文化真正走到了非洲,展示了中国国家形象。

  四达时代副总裁郭子琪谈到,STAR TIMES作为文化企业能够受到东道国的欢迎,很重要的原因是其民营企业身份削减了东道国对于文化意识领域的政治排外阻力。下一步我国文化企业“走出去”应该与国家整体“走出去”战略更为紧密地衔接。可将有利于国家外交战略、文化战略的“内容”与“民间平台”合作,扩大社会效应,并促进相关企业的成长。

  ――增加国际投资领域教育资源投入 建立海外投资人才储备库

  制定对外投资领域人才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大学、各级教育机构中国际投资领域的教育投入,为我国的对外投资高速发展培养储备人才。可以在重点高校设置对外投资、评估、咨询、并购等方面的专业教育,建立海外投资人才储备库制度,为企业选择对外投资人才提供平台。同时,对于从事海外工作的人才,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励机制,助其可持续发展。(完)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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